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三期项目方案设计竞赛变更公告(二)
针对2020年04月03对外发出的招标公告内容作如下修改:
一、原招标公告的(二)方案补偿:
原文:(二)方案补偿
对专家评选组评出的结果,第二至四名的方案补偿费依次为60、45、35万元人民币,其他不作补偿。
最终中标的单位将继续深化其方案,直到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。中标单位中标后签署260万元的方案设计合同,其奖金将包含在方案设计费内。
现文:(二)方案补偿
对专家评选组评出的结果,入围中标候选人的单位将按招标文件中的约定进行补偿。
最终中标的单位将继续深化其方案,直到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。中标单位中标后签署260万元的方案设计合同,其奖金将包含在方案设计费内。
(以下无正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