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莞银行总部大楼设计咨询服务招标编号:TTWY-21009补充通知一
日期:2021-02-24 浏览次数:
东莞银行总部大楼设计咨询服务
招标编号:TTWY-21009
补充通知一
针对2021年02月04对外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:
问:1、原招标文件 第四篇 评标工作大纲中:
“4.价格评估: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平均价优先法计算,取全部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(Pj);等于评标基准价(Pj)得满分20分,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为Fn,计算公式如下:
Fn=(满分20分)-A*100*|Pn-Pj|/Pj
其中:
①Fn为第N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;
②Pn为第N投标人的投标报价;
③Pj为评标基准价;
④A为投标报价得分调整系数,当投标报价低于基准值(Pj)时,A= 0.1 ,当投标报价高于基准值(Pj)时,A= 0.2 ;
⑤投标报价最低得分为0分,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,第三位“四舍五入”。”
与评标表格中的“④A为投标报价得分调整系数,当投标报价低于基准值(Pj)时,A= 0.2 ,当投标报价高于基准值(Pj)时,A= 0.4 ;”A的取值不一致,请问以哪个为准?
答:统一以④A为投标报价得分调整系数,当投标报价低于基准值(Pj)时,A= 0.2 ,当投标报价高于基准值(Pj)时,A= 0.4 为准。
附件:
补充通知一(总部大楼)